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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1]初来乍到
本帖最后由 zqlzj007 于 2019-9-12 16:12 编辑
楼主,你说了一大堆东西,都没说到重点,你觉得医院和医生,违反了什么诊疗规范,损害了病人的身体健康,最终导至死亡。我家多年前曾经的情况是
1、出院小结(副本)没有主治医生签名。
2、出院小结(副本)医生签名的人当时并没有执业资格。
3、出院小结没有写明既然医生对我母亲的病情不懂治疗,没有如实向家属反映情况,也没有要求病人到上层医院进行治疗。(这三点违反了病历书写规范的诊疗程序)
4、病理科没有向病人家属提供全部病理玻片到上层医院进行会诊,至使病人家属带部分玻片到上层医院进行会诊,使病理报告依然为良性的结果(一共八块病理玻片,医院只提供我一块会诊)。(以上违反了病理科外借病历的诊疗程序)。
终上所述,医生违反上述诊疗规范,导致病人没有及时了解自己的病情,延误了病人的最佳治疗时间,致使病人的病情由淋巴瘤二级发展到三级。并最终导致死亡。后来由于医疗官司可能要打几年,我和家人最终选择了庭外和解。医院赔偿了二十五万元。并处理相关的医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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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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